服務范圍:
1、上海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備案室內環境檢測。
2、建筑工程精裝修房室內空氣檢測一房一驗。
3、裝飾項目竣工驗收備案空氣檢測。
4、精裝修樣板房空氣檢測。
5、個人家庭新房裝修污染空氣檢測。
6、學校、幼兒園等公共場所空氣檢測。
7、精裝修房交房驗收室內空氣檢測
8、辦公室室內空氣污染檢測、甲醛檢測。
檢測依據及相關規定:
檢測依據:GB 50325-2010(2013)版《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發布機構:國家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檢疫局、國家建設部聯合發布
檢測內容:
檢測指標:甲醛、苯、TVOC、氨、氡。
檢測指標限量標準: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限量
污染物 |
Ⅰ類民用建筑工程 |
Ⅱ類民用建筑工程 |
氡(Bq/m3) |
≤200 |
≤400 |
游離甲醛(mg/m3) |
≤0.08 |
≤0.10 |
苯(mg/m3) |
≤0.09 |
≤0.09 |
氨(mg/m3) |
≤0.2 |
≤0.2 |
TVOC(mg/m3) |
≤0.5 |
≤0.6 |
Ⅰ類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學校教室、醫院、幼兒園及老年人建筑等; Ⅱ類民用建筑包括:辦公樓、商店、旅館、文化娛樂場所、書店、圖書館、展覽館、體育館、公共交通場所、餐廳等。 |
檢測前期工作:
1、報建類(進質監系統):工程竣工七日之后,簽訂上海市建設工程檢測示范合同并進行網上登記備案通過后方可進行采樣檢測。
2、非報建類:竣工七日之后,按照規范要求關閉所檢測房間門窗,排除污染源影響、滿足檢測條件并經現場確認后方可檢測。
布點原則及依據:
GB 50325-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應抽檢有代表性的房間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抽檢數量不得少于5%,每個單體建筑并不得少于3間;房間總數少于3 間時,應全數檢測。
GB 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點應按房間面積設置:
房間面積<50m2時,設1個檢測點;
房間面積≥50 m2且<100m2時,設2個檢測點;
房間面積≥100 m2且<500m2時,不少于3個檢測點;
房間面積≥500 m2且<1000m2時,不少于5個檢測點;
房間面積≥1000 m2且<3000m2時,不少于6個檢測點;
房間面積≥3000m2時,每1000m2不少于3個檢測點。
檢測周期:
自進場采樣后3-5工作日出具加蓋CMA(檢驗檢測授權專用章)檢測報告,具體報告周期視檢測量
及客戶實際要求為準。
檢測報告內容:
最終檢測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概況;
2、檢測方法采用標準;
3、檢測使用設備;
4、檢測結果數據;
5、檢測報告編制、審核、批準人員信息;
6、檢測專用章及國家檢驗檢測機構授權專用章、建筑工程類AT檢測專用章(報建類);